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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x官网下载: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6年5月份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办理情况表

来源:ayx官网下载    发布时间:2026-06-17 12:48:16
日,东山生态环境局协同铜陵镇工作人员开展现场核查,该鱼排附近海域确存在垃圾,针对该处发现的问题,东山生态环境局立即部署海漂垃圾清理队伍对该区域进行垃圾清理,现已清理完毕。同时,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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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东山生态环境局协同铜陵镇工作人员开展现场核查,该鱼排附近海域确存在垃圾,针对该处发现的问题,东山生态环境局立即部署海漂垃圾清理队伍对该区域进行垃圾清理,现已清理完毕。同时,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项等相关规定,东山生态环境局同步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县海洋与渔业局依法处置。日,东山生态环境局联合县海洋与渔业局再次前往投诉人反映的位置做核查。经查,该鱼排经营方日常将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转运至康美镇旗尾光伏产业园区内的垃圾中转站存放,偶尔将垃圾存放在中心渔港的垃圾桶,暂未发现直接将垃圾倾倒入海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鱼排经营方规范垃圾收集、转运工作,严禁任何形式的垃圾入海行为。

  华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顶班山附近巡查,特别是夜间20:00-凌晨3:00,加强巡查频次和巡查范围,截至目前,巡查人员未发现可疑异味。执法人员对周边几家夜间有生产的涉气公司进行检查,帮扶指导企业做好废气处理设施规范运行,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另外,企业位于村庄的西北面,近期风向多为北风,华安生态环境局督促村庄北边的工业企业加强门窗密闭,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降低对村庄空气质量的影响。

  2025年以来,开发区共检查涉气企业81家次,联合华安经济开发区环安办和属地乡镇工作人员共出动322人次,立案查处涉气企业5家次,8家企业完成涉气问题整改。后续,华安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区域监管,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2026年5月11日,龙海生态环境局联合海澄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发现溪北村西面社戏台河道拐角处存在水体发黑、水面浮有浮沫、河面漂浮少量死鱼等问题。执法人员同步使用无人机航拍巡查发现水质发黑区域主要集中在福建省龙海市安利达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达”)外侧河道及下游溪北村西面社河段;安利达内部水塘以及该河段下游其余水域水质未出现明显污染异常情况。

  执法人员现场排查时,安利达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污水收集池及处理设施池液位均无异常,总排口入塘处未见异常排污现象。随后执法人员通过无人机扩面巡查,发现安利达旁在建厂房工地(原为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由于长期闲置,现已被政府收储并由外企购置)正在平整土地,筹备厂房建设,场地内部分土壤发黑。现场存有挖破原生猪养殖场地埋式化粪池,造成池内残留污水外溢的嫌疑。另查明上游尚未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村民生活污水、散养粪污沿村沟直排汇入河道。

  综上,举报反映“海澄镇溪北村西面戏台旁边工厂排废水,河里的水都黑了”的问题部分属实,属于重复举报。

  海澄镇罗坑村及溪北村沿线村居农村生活污水及畜禽散养废水未收集处置,村沟直排汇入河道;安利达旁在建项目工地存在施工挖破原有化粪池,造成池内污水外泄流入周边河道的嫌疑。

  龙海生态环境局现场联动海澄镇政府、罗坑村村委会、溪北村村委会及安利达,向发黑河段投放污水净化药剂,同步清捞河道杂草淤泥,并协调企业自愿从上游引入活水补充水源,改善河道水质。同时约谈安利达旁在建项目建设方负责人,要求其强化施工全过程污染治理,协助开展河道清理及下游受影响群众帮扶工作。

  4月24日,龙海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现场未闻到臭味。核查情况如下:

  举报图片1“四楼输煤粉尘大,空气污染严重”所指为原输送带测试装置,并未投入使用,现已封堵。

  举报图片2“锅炉水处理废水偷排地沟”及图片3“锅炉排污及冲渣水排地沟”所指水处理砂滤底排自来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全部回收接入工艺水管线,回用于脱硫塔作为补充水,循环回用,无外排现象。锅炉排污、冲渣水经地埋管收集至收集池,再由回收水泵输送至脱硫塔作为脱硫补充水,循环回用、无外排。

  举报图片4“EP卸灰、灰尘太大造成空气污染严重”问题,现场发现该公司灰库卸灰管有破损,卸灰时确实易造成粉尘外泄。

  举报图片5关于烟道进烟囱入口偏小、上层假烟道造假问题:脱硫塔烟道实际尺寸按设计规范施工,可满足正常烟气排放量要求,不存在入口偏小及设置假烟道造假情况。原烟道顶部彩钢瓦存在锈蚀现象,在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和烟气排放的前提下,已对顶部重新加铺一层彩钢瓦做防腐防渗加固处理。

  举报图片6、7、8关于脱硫塔石膏废水偷排到路边地沟问题,检查发现并非石膏废水偷排,实为一期锅炉环保治理设施(半干法脱硫系统)升级改造后,原一期脱硫沉淀池配套管道、水泵、池体均已停用闲置;现场为辅机冷却水(水源为自来水),统一收集至收集池后,经输送水泵输送至脱硫塔作为补充水循环使用,并未外排。

  综上,举报人反映“新港热能工程(漳州)有限公司特别是EP灰库卸灰和水处理污水排放地沟所造成空气和水污染严重,脱硫塔污水偷排选择在夜间,特别是早上整个厂区有一股恶臭味”的问题部分属实,非重复举报。

  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该公司已采用布袋套接放灰管并延伸至铲车料斗内,密闭作业,防止灰尘逸散,现已整改完毕。同时,该公司已计划对原一期闲置停用的脱硫沉淀池及附属设施予以拆除清理。后续,龙海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规范企业环保行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月28日,龙海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区域竹林内露天堆放有机肥原料约2吨,未采取任何覆盖遮挡防护措施。执法人员巡查附近河道,未发现有水质污染现象。

  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谢某对有机肥原料进行覆盖,防止有机肥受雨水冲刷,污染周边河道。4月30日复查时,谢某已按要求将堆放的有机肥原料部分清运使用,剩余未使用原料已规范收集贮存。后续,龙海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该点位的巡查,防止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2026年4月17日,龙海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时,现场未在生产,未进行加热造粒,但造料机有余温。场内堆放有一定数量废塑料原料及已装袋塑料米成品。

  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经营者立即停止融化拉丝造粒作业,拆除相关生产机台,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同时,龙海生态环境局已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要求通报榜山镇政府,由其按照区政府关于“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该镇权责清单工作,强化日常监管。

  2026年5月11日,南靖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生产车间进行全方位检查,该公司喷砂机产生的粉尘配套有布袋除尘器收集,喷砂机使用过程中无需用水,玻璃喷砂机未使用,未发现该公司喷砂机产生的砂砾直接排入下水道、雨水井的现象。该公司磨边废水、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后循环使用,无外排,现场检查该公司厂区下水道、雨水井,未发现磨边废水、清洗废水排入下水道、雨水井的痕迹。受降雨天气影响,南靖生态环境局未对该公司开展无组织废气检测。2026年5月20日,南靖生态环境局再次对该公司开展检查,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污染治理设施有在运行,未见明显粉尘。磨边废水循环使用,未见外排。经与高新园污水处理厂了解,没有发现过该公司违法向污水管网排污的情况。南靖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该公司进行无组织颗粒物检测。根据2026年5月25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该公司无组织颗粒物检测结果达标,具体如下:厂界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厂界1点位颗粒物项目未检出(标准值1.0mg/m);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厂界2点位颗粒物项目最大值为0.330mg/m(标准值1.0mg/m);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厂界3点位颗粒物项目最大值为0.237mg/m(标准值1.0mg/m);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厂界4点位颗粒物项目最大值为0.235mg/m(标准值1.0mg/m)。

  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负责人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废水不外排,布袋除尘设备正常运行,做好车间密闭,生产废气达标排放。后续,南靖生态环境局将加大对该公司周边的巡查,一经发现该公司存在生态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026年5月7日,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福建冠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存栏70000羽蛋鸡标准化养殖项目已经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登记备案,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91350627MA33P10X4G001X,有效期:2025年9月11日至2030年9月10日,登记情况与现状相符。现场调阅该公司生产记录及防疫记录,显示公司3-4月份蛋鸡存栏量均在71000羽左右,登记备案手续符合《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并未出现投诉反映的15万羽存栏问题。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在该公司西南面有搭建用于晾晒鸡粪的阳光棚,无露天晾晒情况,南靖生态环境局委托厦门鹭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福建冠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无组织臭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根据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LCJCJB2605070101)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1,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规定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70)。根据南靖县金山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南靖县金山镇关于同意使用设施农用地的批复》(金政〔2023〕41号)的批复内容,福建冠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用地手续符合相关规定。关于投诉人反映的境外非法获取资金偷税漏税问题,建议投诉人向税务机关反映相关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南靖县税务局电线。

  2026年5月19日晚上,平和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发现该公司员工于5月16日凌晨因天气闷热将3号车间的屋顶排风扇打开,将因夜间气压较低无法及时扩散的气团吹到居民区,该公司发现该情况后已于当天将排风扇断电,并加强员工培训。执法人员检查时,该排风扇电源已被切断,造粒机废气处理设施有运行,未发现偷漏排废气的行为。

  该公司员工于5月16日凌晨因天气闷热将3号车间的屋顶排风扇打开,将因夜间气压较低无法及时扩散的气团吹到居民区。

  该公司发现该情况后已于当天将排风扇断电,并加强员工培训。下阶段,平和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关注该公司造粒废气收集处理的情况,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平和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5月19日夜间进行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工业园区河道水质感官清澈,福建益灿五金工贸有限公司处于生产状态,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

  2026年5月11日,平和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实,经查,群众反映的是位于山格镇迎宾东路888号一个停产的无名搅拌站,该站车辆运输砂石产生的扬尘问题。检查时该搅拌站处于停产状态,不具备生产商品混凝土的资质。平和县住建局已依法责令该非法搅拌站及时拆除停止经营。

  2026年5月7日,平和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营业状态。游泳池使用中,玻璃砂滤器处于运行状态,废水未排放。该公司的游泳池、儿童池、泡池、按摩池(工人池)等废水通过9个4吨的玻璃砂滤器处理后,通过管道流入位于该公司南侧一口约5000立方米的人工湿地暂存,最后供周边群众用于农业灌溉。群众投诉反映的图片为该公司雨水排水沟和该公司上游的山涧水排水沟,位于该公司西北侧,检查时并未发现该公司的废水外排到雨水沟的情况。

  2026年4月10日,平和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联合芦溪镇工作人员到场核查,经查发现群众投诉的对象为西新村陈益文散养户,经营者为陈益文,位于芦溪镇西新村后沟岭崎路(经度:116.963,纬度:24.516),属于非规模养殖问题,根据《福建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第六条“达到以下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领取畜禽标识代码(同畜禽养殖代码)。畜禽规模养殖场:猪存栏250只以上,蛋鸭存栏2000只以上”的相关规定,该处未达到养殖规模,所以无需向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无需领取畜禽标识代码(同畜禽养殖代码),未达规模的养殖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要求,无需办理环评审批,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又根据闽委发〔2017〕10号文件《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第七条第二项“乡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二)负责组织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确定的环境监管职责,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依法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的通知内容,已将该核查问题线索函告芦溪镇人民政府。

  经与投诉人联系,被投诉对象位于高新区颜厝镇联发君领壹号3号楼附近的区域。2026年5月17日晚上,执法人员根据投诉者反映的现象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排查,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进行航拍,未发现有夜间烧塑料现象,经了解,附近居民晚上偶尔会有焚烧垃圾现象,已让属地加大巡查和管理力度,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后续,执法人员和属地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

  2026年4月22日,漳州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污水处理厂各项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总排口有排水。执法人员调阅该公司在线监控数据,并向现场负责人询问了解总磷超标情况。经核查,该污水处理厂在2026年4月7日凌晨3:00出水总磷开始出现异常超标,该厂立即对出水总磷异常原因进行追溯,经排查初步研判为进水突发异常导致生物系统的菌种,特别是聚磷菌中毒死亡,随后在生物池中持续释放导致出水总磷超标,该厂立即采取了以下措施:1.优化碳源种类,增加PAC药量,微调工艺参数;2.补充活性污泥,应急采购2吨葡萄糖作为碳源;3.制作应急过滤装置,过滤悬浮物,投加PAM阴离子,辅助污泥沉降;4.加大PAC投加量,并投加除磷菌。同时,南靖发展水务有限公司将总排口的水抽调回流至该厂进水口进行再次处理。2026年4月11日15点,出水总磷已降至0.47mg/L,恢复达标排放,至今未再发生异常。2026年4月23日,高新区分局委托漳州高新区环境监测站对南靖发展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进行采样监测,4月28日,收到漳州高新区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报告编号:GXHC26042302),报告显示结果未超标。下一步,高新区分局将继续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

  2026年5月11日,漳州生态环境局古雷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时,漳州丰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期项目贵金属废催化剂(含铂、银、钯、铑)和汽车尾气废三元催化剂(铂、铑、钯)0.5万吨配套处置生产线日停产至今)。二期项目有色金属废催化剂(含钼、钴、钨、钒、镍)生产线处于建设状态,现场核查其二期厂房后侧临时板房区域,未发现工业固体废物堆放,二期南侧角落有几袋二期在建工程的建筑垃圾堆放。据调查,举报人所拍摄图片为漳州丰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失效银催化剂氧化铝渣,已于2025年6

  月委托福建创投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危废鉴定,鉴定结果为一般固废,现场核查时未有散落遗漏现象。此前漳州丰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对接有资质的处置公司,因转移车辆对接不畅问题发生临时搁置。目前失效银催化剂氧化铝渣暂存在企业内部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及火法车间的过道。企业接收的危废原料及产生的危废均存放在危废仓库中,均按危废相关规定管理。举报人4月21

  日拍的照片反馈的情况为漳州丰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般工业固废(失效银催化剂氧化铝渣),此前漳州丰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准备转运给有资质的利用公司,但因转移车辆对接不畅问题发生临时搁置。现场核查时已经转运清理,现场未有散落遗漏现象,但仍有几袋二期建筑垃圾堆放,已要求企业立即收贮转移。针对本次的建筑垃圾不规范堆放及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放问题,要求漳州丰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实现固废、危废堆放100%合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338

  7日至20日连续对龙泉绿苑小区及周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1.检查漳州正胜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环评手续齐全,金属线材表面处理工艺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有在运行,线材表面处理工艺均在密闭空间作业,厂区无明显异味;2.检查漳州达克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环评登记表及排污登记齐全。检查时,该公司金属表面处理工艺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喷漆废气经“水帘柜+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烘干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并入处理设施,喷漆使用的原辅材料为水性漆,烘干工艺采样的燃料为天然气,现场无明显异味;3.检查爱溥环保工业园区内企业。其中该园区内共有4家企业,分别为:漳州裕灌机电有限公司、漳州博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福建斯博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园区内均为机加工,涉及加工工艺有:切割、焊接、攻牙、冲压工艺,不涉及金属表面加工处理,焊接工艺有配套焊烟收集设施,检查时厂区无明显异味。4.检查厦门磊鑫元源幕墙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幕墙门窗加工,主要加工工艺为:切割、组装,无生产废水产生,现场无明显异味。执法人员沿英明路、中闽大道等路线,均未发现有明显异味。下一步,台投区分局将持续加强对龙泉绿苑周边企业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重点监督涉气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确保达标排放。

  21日对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沥青贮存罐未进行保温加热,厂区喷淋降尘设施正常运行,部分露天堆放的原材料已采取覆盖措施。经查,该公司为建材供应搅拌站,生产时间根据建筑单位需求灵活调整,非全天连续生产,其导热油加热燃料废气经8米高烟囱排放,搅拌废气经布袋除尘+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振动筛分产生的粉尘经系统内布袋收集后回用。检查期间未发现粉尘、烟雾排放及刺鼻异味。2026年4月23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检查发现该企业机油储罐西边雨水沟积存较多含油类废水,现场油味较重,台投区分局对该公司涉嫌向水体排放油类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26年5月7日,台投区分局组织监测站及第三方监测人员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沥青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及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进行检测,监测结果均未超标。针对现场核查情况,台投区分局已对漳州市连众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向水体排放油类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939

  17日下午对大唐世家小区旁的厂房进行现场核查。该厂房位于大唐世家小区西门正对面,该低矮厂房共两座,两座厂房相向呈东西走向,厂房为一层砖混结构铁皮屋顶。现场检查时,两座厂房无配套加工生产机台设备,无加工生产痕迹。现场仅有两名装修工人正在进行装修作业,目前该厂房装修进程正处于地面整修阶段,厂房地面材质为混凝土地坪,装修工人正在进行地坪打磨作业。混凝土地坪打磨施工作业时有明显的机器噪声。执法人员联合区执法局现场与该厂房业主了解厂房整修用途,业主表示该厂房装修完成后,将用作食品粮油仓库,不外租从事加工生产类活动。针对厂房混凝土地坪打磨施工作业噪声问题,执法人员要求业主调整装修施工作息时间,施工作业时间控制在早8时至12时,14时至18时之间作业,午休和夜间时段不能施工作业,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X233

  “饮食单位和其他单位或居民的炉口、烟囱等排污口不得朝向街面。”以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加倍罚款:(三)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五)项、第十三条规定的,处以100

  元罚款。”的相关规定,该情况属于城市管理部门职权管辖范围。建议联系城市管理部门,联系方式12345。同时芗城生态环境局已将该情况函告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301

  27日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投诉情况属实。被投诉对象为:陈永贵养虾池,址在陈岱镇金汤湾酒店附近,为个体养殖户,无工商营业执照等手续。执法人员联合属地乡镇,对该养虾池进行检查,陈永贵养虾池共有两池(28亩、11

  亩),养殖有海虾、蛤。据调查,4月22日该养虾池为捕捞外售,故清塘排水,连带部分池塘底泥一同排放到金汤湾附近海域。4月27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养虾池水位较低,现场无外排。据悉,该养虾池需养殖满一年方可捕捞。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养虾池业主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不得随意外排养殖尾水及养殖底泥,减少对周边海域环境的影响。

  下一步,云霄生态环境局将继续跟踪该养虾池的环境情况,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5月9日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投诉情况部分属实。4月15日检查时,现场土地平整,但边坡土地,存在塌方风险。5月9日检查时,土地仍处于状态,附近堆放有集装箱;经常山办事处水利站工作人员确认,该处施工范围在水利蓝线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部门属地管理职责,云霄生态环境局将涉及水利蓝线、边坡防护缺失、施工中填埋公共道路等问题函告云霄县水利局及常山办事处。后续,云霄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跟进相关问题整改进展。570

  日,漳浦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经现场检查,少量原辅料堆放在车间内。询问该公司负责人,该公司场地租期已到期,后续将清理场地,将场地退还,但空气中仍残留有部分未消散的异味,短时间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2026年5月

  15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拆除相关生产设备。2026年5月

  19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拆除相关生产设备。2026年5月

  21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公司场地内物品已基本清空。X135

  本次工程仅为原有老旧排污管道修缮、梳理及更换升级,不新增占地、不新增入海排污口、不改变原有尾水排放路径和排放规模。项目涉及的漳浦县佛昙镇大白石水产养殖排污口62、佛昙镇后社水产养殖排污口20

  均为历史合规备案入海排污口,相关手续已全部完善。本项目属于养殖配套管网更换工程,不属于新建污染项目。(二)关于海域污染、违规排污问题

  本村所有高位池养殖场均严格按照生态环保要求,配套建设“三池二坝”尾水处理设施+沙滤罐一体化净化设备,养殖尾水均经过多级沉淀、过滤、净化处理后,再通过管网排入合规排污口。所有尾水排放严格执行福建省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DB35/2160—2023),达标后排海。项目改造仅优化排水输送管网,未改变尾水处理工艺和排放标准,经日常巡查,目前未对周边海域水质、海洋生态及渔业资源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无违规直排、偷排污水的行为。下一步,漳浦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规范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监督镇政府常态化维护排污管网设施,持续巩固治理成效,全力守护辖区海域生态环境。

  日,长泰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田头村石板材厂的废石渣临时集中堆放点进行现场检查,整个场地及周边均未发现有水流冲刷导致废石渣流失污染龙津溪的情况;2026年5月21日,执法人员再次对田头村石板材厂的废石渣临时集中堆放点进行现场检查,并在雨后立即对堆放点开展无人机航拍及周边实地勘察,均未发现下雨废石渣流失污染龙津溪的情况。综上,投诉人反映的点位位置历史为田头村石板材厂的废石渣临时集中堆放点,“原石材厂的石灰泥”情况属实;2014年该废石渣临时集中堆放点已停用,同时采取表面水泥硬化,周边复绿等措施,“石灰泥一下雨造成流入九龙江支流对水体污染”情况不属实。长泰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巡查监管,及时联系村镇两级,做好绿化及水土保持工作,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日、4月17日,长泰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阅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系统,根据长泰长业水务有限公司总排口在线月13日氨氮、总氮日均值出现多次超标情况,氨氮最大日均值达到11.677mg/L,总氮最大日均值达到30.703mg/L,均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氨氮限值5mg/L、总氮限值15mg/L。根据该情况,长泰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4月17日对该公司立案,并依法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工作。下一步,长泰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对该公司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加大辖区污水处理企业监管力度,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应用,严厉打击各类水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切实保障区域水环境质量安全。196

  月23日,长泰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检查时,部分生产车间门窗处于敞开状态,在该车间周边有较明显异味散出,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关闭门窗,避免异味散出。

  2026年3月31日最新自行监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CY26C769)显示,该公司无组织废气下风向检测结果臭气浓度最大值小于20无量纲,检测结果未超标。

  下一步,长泰生态环境局将持续紧盯该企业环保落实情况,督促企业严格做好生产车间门窗全时段密闭,有效减少废气无组织逸散,同时进一步加强废气处理设施日常运维、巡查管护,确保治污设施与生产同步正常稳定运行,常态化开展现场巡查及废气监测,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严防废气超标及无序排放问题发生。206199

  长泰生态环境局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天大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检查时,现场正在进行货物装卸作业,原料仓库大门处于敞开状态,在该仓库门口有较为明显异味散出,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关闭该仓库门,避免异味散出。

  执法人员将加大对该公司的巡查力度,督促该公司做好现场员工管理,要求在货物完成取放后,及时关闭门窗,减少无组织废气的逸散;同时进一步做好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避免影响周边环境。049漳州市环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月26日,诏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夜间检查时,该公司现场没有生产,造粒车间设备正在维修,通过对周边的巡查,未有明显的气味。

  月13日,诏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诏安同享果蔬有限公司正在晾晒腌制,未进行水洗工序,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排放口正在排水,出水感官较清。采样人员对该公司排水进行现场采样,监测报告(编号:

  COD 4L(不得检出)。2026年4月23日执法人员会同乡镇工作人员对西溪支流水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排查发现大坂洋流域水环境较差,其上游王公寮断面水质较清外,下游断面水质发黑发臭。执法人员随即对该流域的5个点位进行采样,情况如下:1.孔涵桥:COD 91mg/L、氨氮7.74mg/L 2.上寨桥:COD 41mg/L、氨氮5.94mg/L 3.下寨桥:COD 49mg/L、氨氮17.4mg/L 4.王公寮上游网红打卡点:COD 17mg/L、氨氮0.402mg/L 5.王公寮下游网红打卡点:COD 12mg/L、氨氮0.234mg/L。根据采样数据分析,确认诏安同享果蔬有限公司排水正常。大坂洋流域水环境较差的主要原因在于流域内的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及养殖污水未收集处理,污水直排入大坂洋,最终影响西溪水环境。下一步,诏安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该片区排污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将及时予以查处。此外,督促深桥镇加强对片区流域的巡查监管,尤其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处理,对直排生活垃圾污水进行溯源并整治,对四场养殖场予以清理整治,规范周边居民排水。716诏安县西潭土权塑胶厂

  月9日,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会同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进行焊接、抛丸、烘干作业,其中焊接烟气无组织排放,抛丸机配套喷淋塔,烘干使用天然气燃料;涂装喷粉、打磨工序未作业,喷粉工序配套脉冲除尘器,打磨粉尘无组织排放。

  2026年4月22日福建堉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漳州菲什伯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程机械配件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说明》,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有关金属制品业和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的规定,该项目属于仅涉及切割、打磨、抛丸、焊接工序的金属制品业项目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

  10吨以下、天然气锅炉总容量0.7兆瓦以下的,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综上所述,信访人关于“工序中存在的大量粉尘与烟尘目前是通过四周墙上的大风扇直排到大气中”的投诉内容部分属实,“该企业2025年初开始投产至今未报批环评文件、未验收环保设施”的投诉内容不属实。因此,信访人反映漳州菲什伯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相关环保问题部分属实。针对现场检查察觉缺陷,开发区环保局已要求企业现场负责人落实焊接烟气及打磨粉尘收集治理的整改工作。

  2026年5月15日,开发区环保局对以上问题进行复查,该公司已落实焊接烟气收集管道安装工作,焊接烟气处理设备预计于

  月15日前完成建设。后续,开发区环保局将督促该企业按要求完成相关整改,并加强对企业监管,严格落实环保管理要求。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联系我们